圖阻警方取醫療報告 少女上月敗訴

【本報訊】少女如何受傷一直真相未明,惟她一直未有向警方報案或索償,更連警方進行刑事調查都千方百計阻撓。警方前年為查明真相,主動取得法庭手令向醫管局索取其醫療報告,惟當事人竟利用法律手段企圖阻止,令唯一知道真相的途徑亦差點斷絕。

須付警方訟費

少女受傷後,警方取得法庭手令成功獲取其醫療報告,但她指警方拒絕向她提供取得有關手令的資料,剝奪她用法庭程序申請撤銷和維護私隱的權利,故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她又向法庭聲稱,她與其家人在事後被人網上騷擾,法官因此准禁止披露她的姓名及個人資料,只以英文字母「K」作為代號。其司法覆核申請遭拒後,她遂向高院上訴庭上訴,要求推翻原審判決。上訴庭於今年4月頒下判詞駁回其上訴,並下令她須支付警方訟費。

消息人士指,少女的醫療報告是尋求真相關鍵,直接證明其右眼受傷的成因,但事主不但拒絕報警,更用法律手段阻止警方取得申請,故質疑對方的真實目的。該人士又以前年10月有學生在荃灣參與非法集會中槍一事作例子,當時事發後數小時內,網上已流出其傷勢情況,反對派用以「大做文章」,故不排除有人在今次事件中,欲為反對派制訂應對策略爭取時間,減少社會公眾對此案的輿論壓力。

一直缺席聆訊

值得注意的是,該宗司法覆核案是由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負責,足見反對派對案件的重視。而少女一直缺席有關聆訊,改由律師代表出庭,或可藉此逃避公眾的注視及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