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免因保險事務引起貪污舞弊行為,廉政公署去年首次為保險公司製作防貪指南,除提供有關反貪法例、良好公司管治及有效內部監控系統元素的指引外,亦有提及保險公司主要營運範疇中的貪污風險和相應的防貪措施,署方希望幫助業界外,亦盼市民透過指南認識保險業潛在的貪污風險,以免蒙受損失,亦能肩負公眾監察角色。
保險業監管局則指,去年共接獲近1,500宗投訴,當中3大投訴類別為操守、保險公司業務或營運及理賠;有投保人不了解保單內容就在空白文件上簽署,亦有人以現金支付予中介人代付保費。
廉政公署防止貪污處助理處長霍廣文表示,是次指南共有6章內容,針對保險中介人的管理、銷售程序、核保及核實索償程序等主要營運範疇中的貪污風險,建議有效的防貪措施。過往發現有關業界涉及貪污個案,有保險中介為獲得更多利益,向客戶索取或接受利益,例如瓜分賠償得益,並與一些不誠實的醫生串通,提出虛假索償申請以騙取保險賠償;又或以欺詐手段訛稱「下線」保險代理處理保單申請,從而欺騙公司佣金;以及有從業員誇大個人業績,以獲取更多加盟新公司的「握手費」。
其中有個案發現一名前保險代理於2014年獲邀加盟友邦保險,但他誇大自己入息以詐騙友邦保險向他提供逾26萬元「握手費」。廉署其後調查發現,被告於上述期間的總入息其實不足13萬元,最後該人士遭起訴一項欺詐罪,被裁定罪成監禁6個月。
保險業監管局副總監(長期業務)呂愈國表示,疫情爆發令市民對保險產品的需求度提升,以去年計,個人醫療保單數目上升超過18%;而去年亦共接獲1,494宗涉及保險的投訴。然而,投保人士對保險銷售過程不熟悉,或會影響自身利益,例如在空白文件上簽名。呂指出,一旦投保人作出簽名,所有風險就會由其承擔,甚至更改受保人亦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