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港分子流亡一時 國安刑責追究一世

《港區國安法》自去年6月底在港實施,至今已近一年,有107人涉嫌違反相關法例被捕,其中包括黎智英共57人遭檢控,另有多名涉案人士潛逃海外。保安局表示,國際關係千變萬化,該些潛逃海外的人失去利用價值後,或會被「用完即棄」,強調當局會終生追究該些人的刑事責任。局方又形容警方國安處的編制等資料,有如「戰爭機密」。有議員表示,現時很多國家與本港都無引渡協議,認為警方及律政司須加強與這些國家聯繫,獲取這些罪犯的資訊,使他們盡快能回港接受法律程序及審訊。

對於有干犯《港區國安法》的人士潛逃海外,正被本港通緝,惟多國暫停與本港的引渡安排,問到保安局會否尋求引渡回港,局方表明任何方法都會使用,在適當時候就會運用適當手段,一定會終生追究有關人士的刑事責任。局方又指,國際關係千變萬化,當潛逃海外的人士仍有政治價值時,可能會獲照顧;但失去利用價值後,或會被「用完即棄」。

國安編制 如戰爭機密

執法方面,港府早前撥款80億元用作維護國家安全,但款項用途、可以用多久,以及警方國安處的人手及裝備數目等,仍是一個謎,當局形容相關資料為「如戰爭方面的機密,保密性是類似的」,不會公開。

被問到中央和港府都強調港區國安法下香港「由亂入治」,是否仍需要有較大的警方國安處編制。當局稱,自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後,「黑暴」充分反映了危機可突如其來,雖然本港目前有能力處理,但要居安思危。

料疫情過後 示威再起

至於反修例示威隨着去年疫情暫告沉寂,局方相信疫情過後示威會再起,但估計示威的性質和情況都有所改變。局方解釋,市民不能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不論是否涉及暴力,法庭亦已就相關案件作出判決,相信此後社會會回歸理性,市民可以行使基本權利示威,但強調必須以守法形式進行。

就保安局的言論,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容海恩表示,現時很多國家與本港都沒有引渡協議,這些潛逃的人極有可能在這些國家匿藏,以逃避法律責任。她認為警方及律政司必須加緊與這些國家聯繫,獲取這些罪犯的資訊,使他們盡快能回港接受法律程序及審訊,彰顯法治。

至於就警方國安處的編制等資料無公開,容表示對此理解,指他們所調查的案件涉及國家安全,接觸較敏感資料,故為確保行動的效能及機密性,認同有關部門的人手編制須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