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官司不斷 涉觸國安法罪成可囚終身

【本報訊】官司纏身的黎智英除了要為2019年3次非法遊行「找數」外,他還要面對另外3宗案件,包括違反《港區國安法》案、將軍澳工業邨地皮欺詐案及2020年6月4日在維園舉行未經批准集結案。其中以違反港區國安法一案最為嚴重,他在該案原本被控一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但早前再被加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和一項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該案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案件將於6月15日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

另外,黎智英與另外兩名壹傳媒高層周達權和黃偉強涉嫌違反地契使用價值5.16億元將軍澳工業邨的地段,並隱瞞香港科技園公司,令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近2,000萬元。3人被控欺詐罪,該案暫定於2022年3月14日至4月20日進行審訊。控方早前提出把該案交由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審理,法庭把該案押後至12月21日在區院再提訊,再看看雙方對此是否有爭議。

去年六四集結 6‧11區院審

黎智英等26人(其中兩人已離港),被指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去年6月4日,在維園舉行的未經批准集結而被起訴,黎智英在該案被控一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該案其中4名被告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早前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之鋒被判入獄10個月、岑敖暉判囚6個月、袁嘉蔚及梁凱晴均判入獄4個月,黎智英等其餘20名被告則將於6月11日在區院再提訊和進行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