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理大暴動 設計師表證成

【本報訊】前年11月理工大學內外發生嚴重警民衝突期間,一名產品設計師被指身攜索帶及波子等物品,於紅磡混入大批示威者之中。他否認暴動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兩罪,於區域法院受審,法官昨天裁定控罪表面證供成立。

辯稱欲回母校見證歷史

被告隨後選擇自辯,指當日從新聞得知有校長及議員等到場調解,他作為理大舊生,有感連日來的衝突或有可能被化解,便想到理大附近見證該歷史時刻。他強調自己沒有參與任何示威或非法集結,更一度被人懷疑是便衣警。控辯雙方明天結案陳詞。

29歲被告雷爍鏗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紅磡漆咸道北與蕪湖街一帶參與暴動,及於蕪湖街埃索油站附近管有100條索帶及26顆玻璃彈珠。他稱當晚到達佛光街一帶,打算與示威衝突的地方保持一段距離,而帶同防毒面具、手袖等,是為了保護自己免吸入或接觸催淚氣體;而背包中部分物品是屬於其弟弟,部分則是平日使用的行山用品。

被告續指,當他循佛光街往下走到馬頭圍道交界時,有數人一度懷疑他是便衣警察,要搜查其背包。之後有人仍未釋疑,還一直尾隨他。他對此感到不安,於是回頭另找路往理大。當他走到蕪湖街的油站、準備用手機找路時卻聽到槍聲,隨後便有群眾衝過來,把他的手機撞跌。他俯身找手機之際,又聽見軍靴聲及見到警察朝他衝來,他下意識便奔跑,很快便失平衡跌倒,遭警方跪頸踏胸,並把他的眼鏡壓碎。袋中的波子及索帶,是屬於他弟弟的。波子是弟弟供他的貓玩的玩具,索帶則打算用來修整窗花,以免貓跳出窗外。案件編號:DCCC 43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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