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埔「劍橋護老院」2015年發生的虐老事件哄動一時,翌年亦有一名中度智障和自閉的14歲院友於葵涌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墮樓身亡,令本港安老院舍服務備受關注。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昨早在網誌表示,在2015及2016年發生「雙橋事件」後,社會福利署已推行了多項措施,包括立法加強對院舍服務的規管,當局現正就涉及修訂《安老院條例》(第459章)、《殘疾人士院舍條例》(第613章)及相關附屬法例的建議,進行法例修訂的草擬工作,完成後提交立法會審議。
羅指出,為進一步優化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的監管,社署於2017年6月成立的「檢視院舍法例及實務守則工作小組」,已在2019年5月完成檢視上述法例及守則的工作,並就院舍的分類、法定最低人手要求、住客法定最低人均樓面面積、持牌者的規定、主管及保健員註冊制度,以及相關罰則等提出建議。同時,社署已在《殘疾人士院舍實務守則》中,新增「兒童的照顧」篇章,清晰說明殘疾人士院舍,在收納兒童及青少年時須遵守的規定。
另外,社署亦透過「殘疾人士院舍質素提升計劃」加強培訓,協助私營殘疾人士院舍推行「服務質素標準」,包括要求院舍清楚羅列職員架構、院舍管理、收費及服務詳情等,並制訂公平、公正、公開的投訴處理機制,以強化院舍管理和推動訂立私營殘疾人士院舍發展架構,加強問責和透明度,從而持續改善服務。而過去3年,即2018-19至2020-21年度的巡查及執法方面,牌照處巡查殘疾人士院舍的次數,每年平均多達約2,200次;因違規被定罪的個案共有7宗,而因違規被警告的個案有8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