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年,正常市民對司法亂象必有切膚之痛,哀嘆香港最引以為傲的法治核心價值變質變味,尤其是涉及黑暴的案件,法官判案偏頗、不公不正有目共睹。部分法官及裁判官因而接獲大量公眾投訴,惟沒有一宗投訴被司法機構斷定成立,即使經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上級法院亦裁定律政司覆核得直,涉事法官或裁判官一樣不會受到任何懲罰。
有鑑於社會不滿之聲一浪高於一浪,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下周將舉行會議,討論有關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機制的改進措施。司法機構就法官行為的投訴,擬設立包括專責的法官小組以及諮詢委員會的兩層架構處理,並會將諮詢委員會的工作連同投訴的統計數字於司法機構年報中匯報。司法機構稱已着手設立諮詢委員會,預料2021年第3季推行相關措施。
外界認為司法機構終於從善如流,正視市民對法官的不滿,惟筆者不作如是觀。所謂設立包括專責的法官小組以及諮詢委員會的兩層架構處理投訴,依然不脫法官查法官的套路,官官相護,獨立性無從談起;而且此舉僅涉及處理投訴方面,對司法亂象的根本性問題毫無着墨,擺明只是小修小補,虛應故事。
從法官讚揚掟汽油彈的被告為「優秀的細路」,到國安法指定法官批准國安重犯黎智英的保釋申請,再到終院前首席法官掉轉槍頭批評國安法的「安排奇怪」,皆知這個過去讓港人引以為傲的司法系統已經病入膏肓,猶如不受制約的獨立王國。要撥亂反正,不是輕輕設立一個諮詢委員會處理公眾投訴便能了事,而是要有刮骨療毒的決心,從根子上作出改革。
司法界可說是殖民遺風吹得最盛的界別,法官至今仍跟從回歸前及英國的做法,不肯脫下假髮,簡直是咄咄怪事。須知道,一頂假髮不代表判案公正,更不代表高人一等,這只會讓人覺得是不倫不類的假洋人而已。有人說,改革司法,由除掉象徵英國殖民地的假髮開始,可說極有道理。
接下來,當然是最核心的問題,也就是人的問題。司法界接受英式法律訓練,人人以藍血貴族自居,絲毫不將國家和國法放在眼內。雖然國安法生效後,法官判案多了顧慮,但骨子裏仍然是認同反中亂港那一套。從「日日做漢奸」的李柱銘等人涉及的非法集結案獲緩刑,便能窺知一二。因此,培育司法人才、接受國家法律訓練刻不容緩,東方報業集團獻上藍圖,建議由已退休又受過專業法律訓練的紀律部隊高層擔任裁判官,可謂切中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