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八旬教車師傅去年在油塘茶果嶺道授課後,駕駛輕型貨車離開時,先撞到前方私家車車尾,再於下斜坡時突然轉向行人過路處中的安全島,從後撞倒正過路的兩名男途人,再剷上行人路撞到樓梯才停下,其中一名男途人送院後傷重不治。他昨天在區院承認危險駕駛及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兩罪。法官斥責被告的駕駛態度「非常非常之差劣」及非常自私,下令將他還押至6月3日等候判刑。
現年83歲被告黃啟綿,承認於2020年1月2日在油塘茶果嶺道與高輝道及高安里交界,危險駕駛一輛輕型貨車,並令林建榮(53歲)死亡。案情顯示,被告當日在授課完畢、學員落車之後,便由前排乘客位爬過去司機位,輕型貨車期間震了一下,煞車燈熄滅,被告駕駛該輕型貨車前行,撞到停泊在前方一輛私家車的右車尾,之後仍繼續向前,在一斜坡下斜時,突然右轉駛向安全島,並從後直撞在該處的林及另一名男途人,續衝前至行人路上的樓梯才停下,林其後不治。被告於警誡下表示「架車無『迫力』」,指車輛死火及煞車系統有問題,趕不及響號示意。
辯方求情稱,被告因希望幫補過世女兒的家庭,故就算年邁仍繼續工作。就意外的成因,被告指稱是他由前排乘客位爬過去司機位時意外碰到手掣,之後又遇上「死火」,影響煞車系統,造成意外。法官指被告的說法與案情不脗合,而被告是相當有經驗的教車師傅,被告在撞到私家車後沒有停下,他前面有地盤的障礙物及田螺車,但他卻扭軚避開障礙物而駛向行人過路處,可見其車是受控,他只顧自己而沒顧及他人,「連按都唔響去叫人避開」,如此的駕駛態度非常自私及差劣。案件編號:DCCC 54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