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准胡志偉奔喪 須在指定時間歸押

【本報訊】因涉及去年7月1日非法遊行案及泛民初選案,已被還押4個月的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昨天到高院申請保釋,以出席其92歲父親的喪禮。律政司在開庭前與胡的律師商議,決定純粹基於以人道理由,而非涉及法律層面下,不反對胡志偉在遵守特定條件下,在指定時間短暫保釋外出。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以人道理由,批准胡有條件保釋外出,以出席喪禮:條件包括辯方需要就喪禮舉行時間、地點及路線保密,喪禮須於私人場合舉行,及被告不可以與不相關的人士接觸,之後他須在指定時間內歸押。

胡志偉早前向懲教署申請在昨天外出,以參與其父親的喪禮。懲教署在考慮各項保安因素後,決定不批准有關申請。法官昨天表示,她理解懲教署是考慮到安全風險才作有關決定,更讚賞懲教署曾實地考察,努力讓雙方達成共識。法官又提到網上有人號召到喪禮現場支持胡志偉,認為他們的舉動反而對胡志偉不利。另外,因涉及泛民初選案而被還押的職工盟前主席吳敏兒原定昨天申請保釋,但法官應她的要求,押後至5月28日再處理她的申請。案件編號:HCCP 240, 241, 19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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