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亂龍 法官屢遭投訴 改革小修小補

香港司法亂象不斷,部分法官屢次被市民質疑其裁決不公,導致投訴法官的數字顯著上升。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下周五(14日)將舉行會議,討論處理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投訴機制的改進措施。司法機構就法官行為的投訴,擬設立包括專責的法官小組以及諮詢委員會的兩層架構處理,公眾可參與諮詢委員會審視報告,預料2021年第三季推行相關措施。有議員對此感到失望,指司法機構至今才提出改善法官投訴機制,又認為改變未盡人意,只是小修小補,應要徹底改革,促盡快設立量刑委員會,並立即要求去除法官佩戴象徵英國殖民地的假髮傳統。

據司法機構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於2020年共有5,559宗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投訴已獲完成處理,當中包括5,488宗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投訴。司法機構為提高法官投訴的問責性及透明度,擬引入兩層架構。當收到投訴後,首先評估投訴的性質,若性質嚴重、複雜或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即由第一層架構跟進。並由多於一名高等法院法官組成專責法官小組,負責進行調查及就該等投訴作出建議。完成調查後會作出報告,提交予第二層。

諮詢委員會審視報告 公眾可參與

至於第二層架構為諮詢委員會,就第一層調查報告所針對的投訴作出監察和給予意見。諮詢委員會將由法官和在所屬專業、社區、公共服務方面具有豐富知識、經驗的社會人士組成,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擔任主席,由法官及社會人士出任成員。至於針對終審法院法官或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投訴,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會指派一名或以上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或非常任法官處理。

另外,諮詢委員會會定期進行會議,以審視法官小組就可跟進投訴提交的調查報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經考慮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後,會就每項投訴作出最終決定,視乎投訴的嚴重性、複雜程度等因素,調查結果會上載司法機構網頁供公眾察閱。

而其他的可跟進投訴,則會首先由相關法院領導調查,並待一名或以上的高等法院級別的法官審視調查結果後才完成處理,亦需要向諮詢委員會匯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可指示重新處理和審視個案。除非有新的實質理據或證據提出,否則重複的投訴將不予考慮。

法官戴假髮戀殖傳統 議員促廢除

議員何君堯直言感到失望,稱不少法官屢次被市民投訴,雖然司法機構今次提出建議改善法官投訴機制屬於「遲到好過冇到」,但僅僅設立兩層架構並不足夠,形容本次改變只會「好過以前少少」,但並未推出司法改革、效果未盡人意。他又稱司法機構必須設立量刑委員會,從而避免量刑標準不一,並應當立即去除法官戴假髮的傳統,強調司法改革刻不容緩。

此外,身兼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成員的議員葛珮帆則關注由誰決定是否處理有關投訴,以及有關委員會的組成,包括由政府或司法機構委任,以及是否公開身份等。另議員周浩鼎表示將會積極跟進社會上提出的其他司法改革建議,如設立量刑委員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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