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離措施衍生勞資問題 工會倡引入有薪檢疫假

【本報訊】新冠肺炎疫情持續,變種病毒流入社區,政府多次封區、並安排居民隔離檢疫21日。有工會指,自疫情爆發至今收到約200宗求助,均涉及強制隔離檢疫的勞資問題,當中有僱員在隔離期間,被僱主要求減薪或放無薪假,工會建議政府引入有薪檢疫假;有商會則指,政府應與僱主共同承擔相關薪金開支,並希望勞工處可訂明指引。

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昨早(7日)在電台節目中指,2003年沙士疫情期間,當局曾發指引,列明強制隔離證明書可當作病假紙,申請有薪病假。但現時指引已更改,只是呼籲僱主為接受強制隔離的僱員提供有薪假,批評政府「歎慢板」,促當局引入有薪檢疫假。他提到,有些求助人在強制隔離期間,被要求放大假,當大假用盡,便要放無薪假;亦有些求助人的工作崗位被人頂替。

商界冀政府承擔部分薪金開支

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永遠榮譽主席劉達邦則提到,有些食肆因有員工染疫,全部員工均要強制隔離檢疫,店舖同時要關門14日,若要繼續如常支薪會「好傷」。他續指,有僱主會繼續向正接受強制隔離的僱員支薪,亦有僱主會以病假處理、支付八成人工。而個別企業,即使部分僱員要隔離,他們仍可用電腦工作。劉期望勞工處可與僱主商討做法,建議政府負擔一半有關薪金開支、或由政府與勞資雙方各自承擔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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