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國安 官非纏身 林卓廷終止民事控警

【本報訊】因參與去年民主派初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遭羈押的前議員林卓廷,宣布終止就2019年元朗721襲擊事件要求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民事索償的訴訟。民主黨中委莊榮輝指,林考慮到自己正被還押,自由無期,在資源和個人能力等因素下,決定取消控告。至於林涉嫌披露元朗721事件受調查人的身份資料,被廉署控告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案件,及林控告議員何君堯誹謗案,則會繼續。

訟費高未能負擔

林卓廷索償案的律師團隊成員之一,是被內地官媒稱為「叛國禍港四人幫」一員的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他昨日表示,要控告警方失職,需要很多證據,律師團隊觀看大量錄影及口供,計及案件排期,或律政司再作上訴,估計案件纏訟時間可長達兩年多,但林有不少案件纏身,他亦感心力交瘁。何況,案件的訴訟費用極高,未計算律政司可能上訴,已需使用200多萬港元費用,現階段則該案使用約20萬港元律師費,種種考慮下決定撤銷。

林卓廷原本聯同8名傷者入稟控告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指控警方在事件中沒有履行職責保護市民,導致多名市民受傷,須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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