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訴成立 不獲港台續約

【本報訊】年花10億港元公帑的香港電台劣迹斑斑,屢被批節目立場偏頗,如今再有人事變動,因接獲大量投訴的港台助理節目主任利君雅,其試用期被延長至本月底,前日更被通知不獲續約,未能正式成為公務員,坊間傳言是對利君雅「秋後算帳」,不獲續約之餘兼扣約滿酬金。

政府昨早對事件表態,指港台作為政府部門,同時是公共廣播機構,其人事管理由其部門首長,亦即廣播處長負責,其他政府官員無參與其中。港台的營運須按其服務約章下運作,有關監督亦由其部門首長處理。政府又指並無賦予港台新角色,會繼續作為公共廣播機構運作,其報道不是不可以對政府作出批評,惟內容需要保持公正、客觀及無偏頗。

政府否認參與其中

至下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出席一個活動時指,港台作為政府部門,在人手招聘上有一套規矩依從,公務員事務局亦會提供意見。至於港台如何處理以往拍攝的資料及節目,均是由作為公共廣播機構的港台自行處理,相信港台會專業地執行決策,毋須諮詢局方的意見。

針對利君雅的投訴,有消息指,管理層已通過書面通知對她的投訴調查結果為「投訴成立」,並扣除以月計的約滿酬金。港台表示已按既定機制、程序處理員工聘任安排,不評論個別個案。

事緣前年「元朗721事件」,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事發10多小時後召開記者會,期間利君雅多次作出追問,並要求林鄭「講人話」。事件發生後,港台於前年7月至11月接獲大量涉及利君雅的投訴,主要針對她出席政府及警方記者會時的表現和行為。

此外,港台在YouTube、Facebook等平台上載的節目,包括《鏗鏘集》、《頭條新聞》,將於播出一年後下架。政府表示,就檔案法而言,法律改革委員會有設立特別委員會負責討論相關研究工作,政府會考慮其建議,以推動檔案法的立法工作。

至於立法規管假新聞方面,政府表示假新聞造成的危害不僅限於散播虛假、煽動性及仇恨言論,更關乎私隱等問題,立法會及個人私隱專員亦同意需處理,惟相關工作目前無時間表,但會對此嚴肅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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