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相思灣村 村霸水上活動店 涉違例照營業

西貢相思灣村「神秘丁屋」業主黃子洋,涉在其經營的水上活動店前僭建私人碼頭一事被本報踢爆後,地政總署早前才還原僭建碼頭及清走石屎,規劃署亦正調查該店有否違例發展,惟該名在村內聞名的村霸一直「闊佬懶理」,連日來繼續經營,日前更多達20人聚集玩獨木舟。另外,消息人士透露,有人將就相思灣村土地被違規佔用問題向廉政公署舉報。

20人玩獨木舟 多無罩兼犯聚

有關水上活動店近日都有開門營業,當中最熱鬧的為本周三,當天有多達20名客人聚集在店外,他們以年輕男女為主,大多數人沒有戴上口罩,他們陸續穿上救生衣後就租用獨木舟,並透過附近淺灘的石梯魚貫下水,涉嫌違反口罩令及禁聚令。而昨日該店仍繼續營業。

規劃署發言人指,水上活動店所在的構築物被劃作「鄉村式發展」地帶,地帶內的土地,主要預算供原居村民興建小型屋宇之用,在新界豁免管制屋宇的地面一層,有多項配合村民需要和鄉村發展的商業和社區用途,包括食肆、圖書館、學校和商店及服務行業,列為經常准許的用途,惟其他商業、社區和康樂用途,如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申請許可,或會獲得批准。

觸犯規劃條例 首次可罰50萬

該署於1月26日向有關土地擁有人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規定通知書收件人於4月26日或以前中止有關違例發展。就有關水上活動店事宜,該署正進行調查,如有足夠證據證明該處所有《城市規劃條例》下的違例發展,該署會採取適當的執行管制行動,首次定罪可處罰款50萬港元,若沒有遵從,每日另處最高5萬元。而第二次或其後再被定罪,可處罰最高100萬元,以及每日另處最高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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