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相關委員會批准
黎穎瑜喺舊年12月同一眾副局長同政治助理宣誓擁護《基本法》同效忠特區,事隔1個月就以家庭理由請辭,當時已有聲音質疑黎係「跳船」,但佢解釋,係要跟隨新加坡籍丈夫到新加坡一齊照顧囝囝。黎申請擔任嘅3項工作,分別係由今日起,喺「音樂兒童基金會」擔任「項目顧問」;由6月1日開始,喺「中華國術總會」擔任「共同作者和編輯」;以及由7月1日開始,喺港台第二台擔任節目主持人。有關委員會已批准全部3項申請,但就特別提醒黎喺參與電台節目或相關活動時,唔應該表達任何與擔任政治助理相關而可能會令政府尷尬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