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搜出逾百燃彈 理大女生囚38月

【本報訊】警方於前年11月在灣仔一個單位搜出逾100枚製成及半製成的汽油彈,是自前年政府擬修訂《逃犯條例》引起示威後,搜獲汽油彈數量最多的案件。涉案5名男女被控串謀縱火罪,當中一名女被告於上周一在區院承認交替控罪,即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毀財產罪。法官葉佐文判女被告入獄38個月時指,涉案物品放於商住大廈內,易生危險,而且牽涉多人有計劃地犯案,涉及汽油彈的罪行要重判。

同案4人續還押

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認罪女被告楊泳茹16歲時來港定居,案發時為理大學生,她至今已還押17個月,期間完成了一個遙距課程。被告亦親自撰信件予法官,表示會毫無怨恨地接受後果。她指自己空有一腔熱誠,在欠缺智慧下,試圖改變令人無奈的社會。她希望以自身經歷鼓勵同道,要以溫柔,良善和堅定的心去面對一切。

案情顯示,警方於2019年11月2日在灣仔堅拿道西冠景樓4樓一個單位外監視,至下午3時決定採取行動。當時單位外有濃烈的汽油味,警員在單位外揚聲表露身份,單位內人士沒有回應,警方遂破門進入單位,在單位內發現楊泳茹與另外3人在單位向下層逃走,從露台衝入樓下單位,並請求單位內的外籍住客讓他們逗留,但被該住客拒絕。警方其後拘捕楊與上述3人,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警方事後在該單位中搜出92項證物,包括涉案汽油彈、玻璃瓶及胡椒噴劑等。至於同案其餘4名被告現在則被還押,包括鄭創輝、丘建威、莫禮滔和黃建棋,案件會於5月14日開審。案件編號:DCCC 9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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