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8‧18非法集結案的被告均被定罪,當中李柱銘及吳靄儀為大律師,而何俊仁為律師。大律師公會確認正向李、吳兩人進行調查。若然被裁定專業失當,最嚴重的處分為永久吊銷執業資格(釘牌)。
李柱銘及吳靄儀早前分別被判入獄11及12個月,但兩人均獲緩刑。大律師公會回應本報查詢時,確認公會執行委員會正就相關事宜進行調查,而在完成調查前不會就個案詳情或進展提供回覆。而李柱銘早前已提出上訴,要求撤銷其定罪,公會表示在調查過程中會考慮所有與涉事大律師操守事宜相關的事項,包括及不限於法院就案件上訴或其他法律程序中作出的進一步裁決。李柱銘早前向傳媒表示沒有回應,而吳靄儀暫時亦未有回應。
翻查大律師公會網頁資料,若然有大律師違反《行為守則》,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會將投訴轉介至獨立運作的大律師紀律審裁組進行研訊,成員均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倘若該名大律師被裁定為專業失當,審裁組有權頒布紀律處分,包括罰款、暫時吊銷或正式取消其執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