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無變破欠基金特惠款項 促增上限

【本報訊】本港經濟下行,近月不少企業「捱唔住」結業並遣散員工,有工會表示,破產欠薪保障基金的特惠款項雖是受影響工人的最後希望,但過去兩年,有約60%申索個案已達特惠款項上限,特惠款項的上限已25年無改變,意即大部分工人未能申索所有被拖欠的薪金。工會促請港府調升特惠款項上限至7.6萬元,並改善申請及發放程序,讓工人能夠盡快取得「救命錢」。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表示,過去兩年破欠基金接獲的申請數目突破3,000宗,比反對逃犯修訂條例衝突時期及疫情前的年度數字,增加逾35%。去年各項目的平均申索額,包括工資、代通知金及遣散費等,均高於申索上限。

該會主任丘燿誠表示,破欠基金4個項目的申索上限多年不作調整,其中欠薪特惠款項上限更自1996年起一直維持於3.6萬元水平,嚴重脫離現實工資水平。該會副主任鄧家彪亦指,截至去年12月底,破欠基金累積盈餘高達61億元,估計調高上限後,每年批出欠薪特惠款項只涉約7,000萬元,呼籲港府不要因經濟一時好壞,拒絕檢討擴大保障範圍。

工會盼加快申請程序

另外,工聯會勞工服務中心2017年至今年2月間,共處理15宗申請個案,涉及187名工友,不少人需5至6個月才能取得特惠金,與當局所指平均只需2.1周有明顯分別。該中心執行幹事陳逸東認為,當局應加快申請程序,若僱主簽署「無能力支付薪金聲明」,勞工處應即時展開有關程序,估計可將申請時間縮短6至1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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