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食惜用 「此日期前最佳」仍可食用

【記者張美婷報道】都市固體廢物在2019年的棄置量為平均每日11,057公噸,當中不少是未過期的食品或用品。有組織曾統計香港每年約有1.5億件到期產品被棄置堆填區,除造成浪費外,更增加堆填區負荷。有年輕人創辦零售社企,專門售賣將會或已過「最佳食用日期」的產品,包括食品、化妝品、保健產品等,並以低價賣出,希望可以減少浪費,並讓市民多一個廉價購物選擇。

「呢件就未過期,仲有幾日先過期,就算過咗期都可以食。」「Green Price綠惜超市」綠色的店面在鬧市中十分引人注目,裏面裝潢簡單,貨架上擺滿各式各樣的產品,價錢更較市價便宜。但拿起包裝一看,就會發現原來是快將到期,甚至已過「最佳食用日期」。

「儲存得唔好 未過期都唔食得」

「因為正價買會好貴,又唔知好唔好食,喺度買咗試咗好食,之後再買就唔會咁浪費。」超市熟客鍾小姐十分欣賞超市鼓勵市民食用或使用「過期」產品的理念,一來可以避免浪費,二來是可改變港人的消費心態,「其實有啲過咗期真係仲可以食,最緊要係個儲存方法,如果儲存得唔好,即使係未過期都唔食得。」

「多數講環保都係講回收,好少講呢方面(食用過期食品)。」超市兼職員工Crystal表示在超市工作學習很多有關食品的環保概念,自己平時亦會進食過期食品,但認為有時要說服顧客進食過期食物有一定難度,尤其是藥物及健康產品,大部分人會買一些未過期的,「但我都會同佢哋講番係安全食用,同埋有人測試啲產品確保係安全。」

「一直都冇乜社企去處理呢啲到期食品問題。」該超市創辦人之一兼零售經理韓駿謙(Terence)表示,當初創辦超市基於本港浪費問題嚴重,希望透過一個環保平台,將一些到期產品推出市面,除可推廣有關理念外,更可清空一些過期產品,減少浪費;另外,他亦希望以一個較低價錢售賣環保產品,因為很多時帶有環保理念售賣的貨品都較昂貴,難以普及,「我哋希望呢個平台可以將啲貨品又平又靚咁推廣出去。」

現時本港的食用日期標籤分為「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及「此日期或之前食用」(Use By),前者即使過期亦可繼續食用,售賣亦不違例;而後者則常見於奶製品,過期食用會有食安問題,並不能在市面上售賣。而綠惜超市只會售賣已過最佳日期的產品,並以最多過期3個月為限,超過3個月的不會再售賣。

Terence指很多人未必能完全區分兩者,故希望超市可以將這個訊息推廣出去,「消費者可能未必喺我哋度買嘢,但佢知道咗呢個訊息之後,返屋企都會繼續食一啲啱啱過期嘅食品,唔使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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