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罪成9男女上訴 周五判決

【本報訊】在2014年發起及煽動佔領行動的戴耀廷,與陳健民、朱耀明等9人,分別被區院裁定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他們早前上訴要求撤銷定罪,上訴庭將於本周五(30日)判決。另外,戴耀廷目前因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而需要還押候審,即使今次上訴得直,他也不會即時獲釋。

9名上訴人包括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及李永達。戴耀廷、陳健民、張秀賢各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和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朱耀明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成;陳淑莊、邵家臻、鍾耀華、黃浩銘各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和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李永達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成。

涉違國安法 戴耀廷續還押

戴耀廷及陳健民被判監禁16個月,邵家臻與黃浩銘則被判監8個月,餘下5名被告就分別被判處緩刑或社會服務令。判監4人中,陳健民、邵家臻、黃浩銘已服刑完畢,只有戴耀廷在監獄服刑16個星期後申請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上訴庭於上月聽完雙方律師陳詞後,即時撤銷戴耀廷的保釋,他要重返監獄繼續服刑。而戴耀廷目前亦因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而需要還押候審。案件編號:CACC 12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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