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人士出行舉步維艱,運輸署年初開放讓接載傷殘人士的駕駛者亦可使用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讓未能自駕的傷殘人士亦可享用免費泊車福利。然而,政府的「好意」卻被人濫用,有傷殘司機反映有人將專用泊位當作私家停車場,最多泊足6日,剝奪其他使用者權利。本報記者亦直擊部分接載者無視指引,在沒有接載傷殘人士的情況下仍停泊專用泊位,導致爭位情況惡化,傷殘司機兜圈逾半小時亦找不到泊位,深感無奈。關注團體呼籲加強教育及增加泊位,亦可加入智能泊車系統減少濫用。
政府目前提供約450個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供1,818個持有「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俗稱「藍證」)的傷殘駕駛者停泊,而相關泊位的使用資格由今年1月29日開始,擴展至1,792個持有「司機接載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俗稱「灰證」)的健全司機,惟持證人必須在接載指定下肢肢體傷殘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時方可使用。
「佢最多泊足6日,咁樣已經違例,當正係免費私家停車場!」患小兒麻痹症導致殘疾的葉先生,是藍證持有人,多年來駕車到不同地點工作,原本晚上可停泊在住所附近的殘疾人專用泊位,以往每個星期可泊3晚,自新政策推出後一晚也泊不到,更常被一架貼有灰證的橙色私家車佔用,一泊就數以日計。
葉要經常兜圈到附近找位,有時等足兩句鐘才成功泊車,惟往往要步行3至4條街回家,對於必須雙手使用拐杖支撐身體走路的他來說相當吃力,下雨天時更無法撐傘,泊車後要搭的士回家,盼灰證司機自律,專用泊位不可連續停泊超過24小時。
另一藍證司機何先生坦言經常見到灰證司機並無接載傷殘人士時停泊專用車位導致一位難求,令本身會載着結他四處表演的他,最近只能坐着電動輪椅出行,惟輪椅無法運載他的表演物品,變相剝削他出行及融入社會的權利。
殘疾駕駛者所言非虛,本報記者連日直擊,發現不少灰證司機未有遵循必須接載下肢肢體傷殘行動不便的殘疾人士的指引。深水埗福華街的專用泊位停泊了兩架貼有灰證的私家車,有男乘客在白色電動車落車後,健步如飛地直走向港鐵站。
在觀塘海濱道,一名男子獨自駕駛貼有灰證的黑色房車,停泊在專用泊位後施然離去,並無接載殘疾人士。亦有無證車輛非法佔用殘疾人專用泊位,令真正需要的持證人士無法停泊。
至於連續停泊的濫用情況,記者於深水埗發現葉先生所指的橙色灰證私家車,兩日依然停泊在同一泊位。而不少傷殘駕駛者揭發灰證司機的濫泊情況嚴重,均是數以日計,完全違背政策原意。
堅毅忍者‧障殘人士國際互助協會總幹事王素琴指,灰證司機濫用泊位情況很嚴重,幾乎每日都收到投訴,她不反對灰證司機有需要時使用泊位,惟他們並不守規矩,不但沒接載傷殘人士,又會停泊數日,呼籲他們自律。而運輸署在推出相關政策時並無諮詢殘疾團體,對此感到失望,現時專用泊位競爭由過往4人爭一位變成8人爭一位,情況極不理想,促政府做好監管及教育宣傳,同時增加泊位及採取行政手段如加入智能裝置減少濫用。
「我哋做過調查,夜晚11點後有8%泊位係畀灰證泊咗,咁佢哋係咪接載傷殘人士呢?」傷青駕駛會主席黃健雄指,灰證的初衷是讓健全司機接載有需要出行的傷殘人士,惟自從放寬泊車條件後,濫泊情況相當嚴重,不少司機將專用位作私家停車場泊過夜,明顯違反接載的用途。
運輸署發言人指,署方會在個別懷疑有人濫用泊位地點或使用率較高的泊位進行實地調查,如持證人違反使用條件會取消其「泊車證明書」。自新措施實施以來,共收到約20宗涉及懷疑有人濫用路旁殘疾人專用泊位的投訴 。
警方發言人指,並無備存傷殘人士車位被非持有「傷殘人士泊車許可證」汽車佔用的執法數字,會就個別案件的實際情況,向違例泊車的司機發出口頭警告或作出票控。
文:林建平/圖:朱偉坤、甘偉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