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三項開支應閂水喉

立法會審議政府提交的預算案及撥款條例即將進入最後的表決階段,按照一貫理財原則應使則使,應慳則慳。議員應堅持對新一年財政預算案不應「使」的開支提出削減的修訂議案,彰顯監察權,不要被公眾覺得議員是橡皮圖章。因為根據法例和議事規則,議員沒有權力提出增加撥款開支,但有權力削減政府提出的開支預算。誠然,不是反對或否決整個預算案,而是要行政機關改善施政。

當然,建制派議員不應如反中亂港陣營的議員那樣,為做「秀」爭選票、為刷存在感而為反而反,動輒削減既合理又合法的政府開支。但經多年的實踐證明,不應浪費的公帑項目,雖經議員反覆要求政府改善,官員仍然耍手段拖延,不思改進,「過得骨」便「關人」的撥款開支。議員便理應行使《基本法》和法例賦予的權力,履行監督政府施政,逼官員必須有作為。

首先,每年浪費10億公帑的香港電台,雖然廣播處長已換,最近又聘請處長顧問,但4月「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港台派遣採訪的兼職記者竟攜兩仿製手槍入警校。而該名記者竟是有黑暴案件前科,可見港台已完全失控,政府不應再嘥錢嘥時間,應立即關停止血。其次,南亞假難民問題和循環不斷的上訴及司法覆核,已令香港每年浪費數億元,自2014年至今累計已嘥逾60億元。雖然下年度減低至9億元,但終究是無底洞。近年黑暴和疫情雙重打擊,失業半失業已陷17年高峰,好應該省下這筆公帑幫助解決失業半失業的困難。

最後,政府必須立即擱置撥款數億獎勵官員長期服務的公費旅遊項目。試問當下失業者連開飯交租都成問題,政府還好意思為鐵飯碗、金飯碗高官錦上添花嗎?退一萬步說,儘管議員最終要投票支持預算案,議員也必須履行把關責任,向問責官員施壓,逼那些不作為、懶作為、亂作為的懶官庸官為人民做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