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配套不足 縱容棄車歪風

【本報訊】棄置電單車圍城,因司機棄置電單車時有關配套不足。由於現時本港缺乏政府棄置車輛收集中心,加上二手電單車零件市場不活躍,令私營的車輛回收公司亦不願意回收電單車。另一方面,棄置電單車早已被拆至甩皮甩骨,執法人員難以追查車主身份,即使靠車架號碼鎖定車主,但相關法例根本無罰則,正就如九龍城區議員馬希鵬所言:「就咁棄置咗架電單車,其實無後果!」

劏車場拒處理 二手零件無市場

車主以合法的途徑棄置電單車困難重重,政府多年前雖曾設立棄置車輛收集中心,但相關中心現時已無開放,故只可依靠回收廢棄車輛的「劏車場」處理,惟不少劏車場都不願意回收電單車,甚至不會為車主提供任何回收費。

本報記者曾向多家公司查詢,有公司要求車主自費把電單車拖到劏車場,有職員甚至明言:「二手電單車零件喺香港無市場,幫你劏咗,我哋都係得幾十蚊廢鐵錢,人工都蝕埋」,不願處理。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去年底曾指,由於棄置車輛大多沒有展示行車證和車輛登記號碼,搜證方面非常困難,因此地政總署自2007年起便沒有個案進入檢控程序。

馬希鵬認為,近年有不少人駕駛電單車,反映市場需求增加,但本港劏車的程序複雜,回收的價錢不高,加上新電單車的價錢相對較低,令電單車的更換率高,在種種因素下,電單車遂被棄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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