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證倘涉造假 律師:隨時判囚14載

【本報訊】大嶼山禁區證需求殷切,有市民申請無門下轉以光顧網上代辦禁區證組織。但有法律界人士指不論是申請者還是代辦者,若在申請禁區證時作出不實聲明,有機會觸犯串謀詐騙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及罰款500萬元。

涉虛假聲明及文書

「唔好睇小呢件事(代辦禁區證),如果被控串謀詐騙,坐監係必定(口架)!」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任何人在申請大嶼山禁區證時都需作出聲明,以顯示符合資格,若代辦人士在申請時提供不實資訊,並藉此從事商業活動,收取金錢,有機會干犯串謀詐騙罪;而申請者由於亦參與其中並明知對方作出不實聲明,同樣會被檢控。除串謀詐騙外,他指亦有機會觸犯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罪及使用虛假文書罪。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串謀詐騙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4年及罰款500萬元。另外,任何人士如製造、管有或使用虛假文書,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14年。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