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男學生涉嫌連續9天在秀茂坪一行人天橋,拍攝女童在天橋行走的片段,後來有家長發現事件並通知校方,最終報警處理。男學生被控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案件昨日在觀塘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裁判官將案押後至6月21日再訊,被告准以一萬元保釋,但由於他的居住地址與4名涉案女童就讀的小學距離非常近,法庭要求被告暫時搬出,故保釋候訊期間他須借住親戚家中。
22歲被告黎曉田,報稱學生,被控於2021年4月14日至22日期間,在秀茂坪南邨往寶達邨方向的行人天橋遊蕩,導致4名女童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和利益。
案情指,被告一連9日在涉案天橋拍攝片段,當中包括拍攝天橋附近一間小學學生行路的情況,被告被捕後,警方在他的手提電話搜出4段相關片段。
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要求被告不准進入涉案女童就讀的小學200米範圍內,辯方即提出放寬請求,因被告的居住地址就在禁制範圍內,惟法庭最終批准控方提出的條件,被告候訊期間須借住親戚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