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女童遭虐待致死一案,其生父及繼母日前被裁定謀殺罪成並判囚終身;至於女童嘅繼外婆因為對兩童受虐視而不見,也被裁定兩項殘暴對待兒童罪罪成,判監5年。案件被警員稱為「香港開埠以來最嚴重的一次虐兒案」,該案被揭發時引來輿論嘩然,「天下原來有不是嘅父母,甚麼虎毒不食兒,呃人㗎」!
當然,這或許是個別極端例子,天下父母心,還是百般呵護子女、疼惜他們、關心他們的居多!之但係,要防止「禽獸不如」嘅另類父母,立法也刻不容緩。根據社署資料,2019年虐兒個案共有1,006宗,2020年則下降至940宗,其中身體傷害虐待為389宗,疏忽照顧201宗。老朽特別注意到施害者為受虐兒童父母嘅個案數量達到583宗,佔59.7%,可見虐待兒童多是來自兒童非常親密嘅人,令佢哋難以主動向外界尋求幫忙。
多個關注團體要求政府盡快訂立防止兒童遭虐待嘅法例,「和諧之家」指出,全球有62個國家及地區已立法禁止體罰兒童,但本港至今仍無針對虐待兒童嘅法例,促當局盡快立法跟進。而法律改革委員會又再倡設「沒有保護罪」防虐兒,可判囚15至20年。老朽指法改會「又再倡設」,皆因佢哋自2006年已開始研究相關項目,以控告縱容施虐嘅旁觀者,可惜研究咗15年,至日前先發表諮詢文件,消息指法改會兩個月內會完成最終報告書,如政府接納,相信明年可以開始立法喎!
香港死於庸官怠政,吾人見怪不怪!有啲嘢明明冇必要拖嘅,都係要拖到出事嘞,死人冧樓嘞,先至如夢初醒,知道要「做嘢」!5歲女童被虐待致死,反映佢被虐待,由學校到社署,再到女童嘅幼稚園老師,一味「轉介」、「查詢」,兜兜轉轉,缺乏實質嘅處理,終於釀成悲劇!死者已矣,但願「沒有保護罪」快啲立法,也許可以減少有關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