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索帶綁手姦分居妻 地盤工辯稱以為同意性交

【本報訊】地盤工人在妻子提出離婚後搬走,但與妻子分居後仍要求與她復合,更涉回家拿出剪刀指嚇妻子要殺死她。事隔約一個月後,他涉潛返家中,用索帶把妻子手腕綁在床頭,繼而強姦她。惟他在警誡下否認曾用索帶綑綁妻子,又稱以為妻子同意與他性交。他否認刑事恐嚇及強姦兩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潛返家中 持刀威嚇

代號「H.C.W.」35歲被告,被控於2019年3月15日在屯門一住宅單位恐嚇使其妻子X人身受損;及於同年4月9日在同一地點強姦X。X昨在屏風後作供,透露她於2007年在網上認識被告,於2008人誕下長子,2010年才結婚,婚後翌年再生下幼子。X指長子有輕度智障,獲安排入住院舍,她因照顧長子壓力太大因而患上抑鬱,曾在青山醫院留院數天。今次案件後,她更需服食精神科藥物。X憶述,2019年3月14日,她收到學校通知,指疑幼子患專注力不足,擬轉介幼子給精神科跟進。當晚她要趕返夜班又要煮飯,遂叫被告買報紙,讓幼子完成剪報功課,但被拒絕。她心灰意冷下提出離婚,當晚被告便搬到他的母親家過夜。翌日晚上,被告突然回家從廚房拿出剪刀並指着她的頭,威嚇要殺死她。X顧及與被告一場夫妻,又沒有受傷,故未即時報警。之後被告仍保留鎖匙。被告亦繼續用WhatsApp跟她聯絡,勸她不要離婚,但她心意已決,拒絕復合。控方指,被告於2019年4月8日得知X翌日不用上班。到9日早上,X送幼子上學後回家,她在換衣服時被告突現身,持刀威嚇,用索帶將X的手綑綁在床頭。X其後遭被告強姦,X為求脫身,假裝邀被告外出食早餐,但X下樓後即向大廈保安員投訴被強姦。案件編號:HCCC 3/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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