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銘吳靄儀何俊仁獲緩刑 市民斥法律界敗類促釘牌

【本報訊】法庭上周五就前年8‧18非法集結案判刑,3名身為律師的被告李柱銘、吳靄儀及何俊仁被判罪成,但竟獲法庭輕判,引起各界嘩然。有市民昨早向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遞交請願信,要求公會懲處違法的律師,永久吊銷他們的執業資格。

多名市民自發前往大律師公會秘書處示威,高呼「業界敗類,永久釘牌」和「知法犯法,罪加一等」的口號。他們批評3名法律界人士帶頭違反警方指示離開集會地點,由維多利亞公園遊行至中環,是知法犯法,理應罪加一等,但他們只是名義上被判囚11至12個月,既無牢獄之苦,又可以休養生息,兩年的緩刑期一過,又是業界裏的「好漢」,質疑刑罰未能對知法犯法的人士起震懾作用。

團體去信促紀律處分

示威人士又提及,在此之前亦有其他知法犯法的法律界人士,如違法佔領行動發起人之一戴耀廷、前議員陳淑莊、楊岳橋等人,但公會一直默不作聲,對他們的罪行視若無睹。示威人士認為干犯法紀的法律界人士除了要受法律懲處,還須面對內部的紀律處分,公會有責任清理門戶,永久吊銷違法法律界人士的執業資格,方可起阻嚇作用,重振香港法治。

另外,團體「香港政研會」事隔一周後,昨再次去信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要求會方對3人採取紀律處分,即使不是永久吊銷他們的執業資格,亦應先暫時中止有關資格,以恢復公眾對本地法律專業操守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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