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兩名孕婦早前接種新冠疫苗後流產,引起孕婦是否適合接種疫苗的爭議。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指,孕婦感染新冠肺炎後嚴重個案及死亡風險較一般人高30倍,如相關人士諮詢醫生後,認為接種疫苗的好處大於風險,仍值得接種。不過,另有專家認為,孕婦應對接種疫苗與否持保守態度,在嬰兒出生後才接種疫苗較穩妥。
崔俊明昨在電台節目表示,政府應建議孕婦及餵哺母乳的女性,與婦產科醫生商討後,可接種由內地及德國藥廠研發的復必泰疫苗。
他解釋,因孕婦感染新冠肺炎後嚴重個案及死亡風險較一般人高30倍,接種疫苗的好處大於風險,加上哈佛大學醫學院的研究發現,孕婦接種復必泰等的mRNA技術疫苗後,產生的抗體與其他女性無異,暫時未發現不良反應,更在母乳及臍帶血中發現抗體,顯示母親接種後,未出生或飲用母乳的嬰孩同樣可受惠。
香港大學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則指,孕婦應持保守態度,避免接種新冠疫苗,待嬰兒出生後,母親便可接種,對媽媽及餵哺嬰兒雙方有利。雖然現階段未有特別觀察顯示,接種復必泰疫苗會影響長期病患者,但癌症患者應在化療完成後才接種,否則可能影響疫苗效用,他建議有關病人在接種疫苗後2至3個星期,抽血了解是否出現抗體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