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涉嫌於去年4月違反禁聚令,在旺角大南街一間酒吧與多人聚會,被票控一項參與受禁群組聚集。她與同案被控的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及酒吧男負責人陳偉才均否認控罪,裁判官昨天在九龍城法院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陳淑莊和陳偉才選擇不作供,林瑞華則作供表示,當晚在酒吧內召開緊急會議,與業界商議政府實施的「禁酒吧令」,但是沒有人提及立法會選舉。案件押後至6月2日讓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林瑞華稱,政府在去年4月2日晚上7時宣布,翌日傍晚6時起酒吧需要關閉。林得知相關措施後,隨即在其名為「酒吧業界自救working group」的WhatsApp群組內,提議於同晚召開緊急會議。約20名食肆負責人報名,涉案的「HANDS」酒吧則表示願意借出場地。林另邀請了陳淑莊,因她是議員及大律師,對政策較熟悉,她也可提供相應法律意見。
林憶述,當晚約10時半抵達,酒吧職員要求顧客結帳離開後便落半閘,林把寫有「Private」字眼的紙張貼在閘上。會議在晚上11時許開始,先由他講解條文內容,約半小時後陳淑莊到場,再為參加者講述立法背景及法律責任。林指出,他進入酒吧時有職員為他量度體溫及提供搓手液,以他所見,酒吧內並無一枱坐着超過4人。
林表示,他於去年1月加入公民黨,案發時與陳淑莊是黨友,兩人有一定交情。去年7月,林印製宣傳單張及宣布參與立法會選舉。控方質疑案發當晚是林的造勢大會,目的是爭取業界支持。林不同意控方的說法。
案件編號:KCS 526408-52641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