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樽襲旺角警署 前會計囚4個月

【本報訊】前會計從業員先後兩次向旺角警署投擲內含可樂和乾冰的膠樽,導致膠樽爆開發出巨響。他原本被控3項管有爆炸品罪,案件昨天在西九龍法院提訊時,被改控兩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及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而被告就承認兩項擾亂秩序罪,管有非法用途工具罪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被告入獄4個月。

向警方稱「嚇吓你哋」

53歲被告陸偉權現時無業,他承認分別於2020年6月19日及30日,在旺角警署外投擲內含可樂及乾冰的膠樽。案情指,19日的膠樽投進警署內一輛私家車車底,30日的膠樽則在警署外街道上被發現。警方在被告第二次犯案後,透過附近茶餐廳閉路電視片段追蹤到被告,同日拘捕他。他被警誡下招認稱:「阿Sir,近排社會發生咁多事,我先諗住掉個樽入差館嚇吓你哋,真係唔好意思。」警方在他身上,搜出半瓶可樂及一些玻璃碎。化驗證實兩個被投擲的膠樽因內部壓力爆開,但沒有爆炸品殘餘物。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患有憂鬱綜合症及抑鬱症近10年,一直有看醫生及服藥,而案發前一年經歷社會事件及母親中風,被告辭職專心照顧母親,蒙受巨大壓力,加劇病情。被告被捕後已即時向警方招認,自己只是想嚇唬警察,無心傷害任何人。案件編號:WKCC 2186/2020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