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7月21日元朗發生襲擊事件,翌日有人到荃灣荃豐中心的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議員辦事處大肆破壞。首先敲打議辦玻璃牆的男學生去年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最初被判12個月感化令,裁判官溫紹明其後覆核自己的決定,改判男生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惟律政司仍然認為刑罰過輕,上訴申請覆核刑期,上訴庭同意原審裁判官原則上犯錯和判刑明顯過輕,昨天改判他入教導所。
現年20歲的答辯人朱沛恆,為港超足球隊青年軍成員,同案另一被告早前已被判監禁3個月。律政司早前申請覆核刑期時指,本案牽涉立法會議員辦事處,明顯是針對政治人物的破壞行為,辦事處的維修費高達11萬元,事後需花費數個月重新裝修,之後辦事處買保險亦遇上困難。辯方則指,朱患有過度活躍症,以致他當時受人影響而作出破壞行為。
辯方昨天向上訴庭求情時表示,朱已誠心悔改,並呈上他寫給何君堯的道歉信,惟上訴庭認為有關信件對量刑的作用不大。何於前天已在自己的Fb專頁貼出朱的道歉信,朱在信中表明自己因幼稚及一時衝動犯案,他已得到教訓並重新做人,希望何「大人有大量」原諒他。何則在同一封信件上提筆回應,指他已原諒朱少不更事、受人誤導犯錯破壞他的辦事處,祝願朱可以重新振作,做個好而有用的人。案件編號:CAAR 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