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高官最近對止暴制亂有最新的說法,一是本月中林鄭行政長官在兩次公開場合第一次這樣說「黑色暴力」及「黑暴橫行」,這是暴亂爆發兩年以來首次。二是本月14日政制局局長曾國衞在立法會致詞時說:「社會動亂。」兩官說法與中央政府把暴亂兩字性質的定性,仍只是個別描述,非社會學、政治學正確分析結論。不過有進步總好過沒有進步,遲進步好過不進步。
港府對其管治下爆發一場、以黑衣人為主力軍特徵的暴亂,竟然不敢直斥其非,還為其漂白洗底,包裝為「社會事件」,真是匪夷所思!真是對不起受災受難、被迫害的老百姓。他們指望有政府打救,怎知竟是這樣扶不起的阿斗!試問市民何來安全感?又怎會支持政府呢?最令老百姓大失安全感是警察總部被黑色暴徒包圍封鎖,連急救醫護都不能及時轉送病人,更遑論一般市民,在黑暴淫威下惶惶不可終日。好在鄧炳強晉升警隊一哥,用忠誠勇毅的執法行動逐步恢復公眾對警隊止暴制亂的信心。
君不見多間商戶被「裝修」,試問捉到暴徒有幾人?試問受害商戶追到賠償嗎?君不見多間中資銀行被「裝修」,試問破案了嗎?銀行惟有自行密封自保至今。君不見有議員辦事處被「裝修」,試問拘捕有幾人?君不見多處交通設施,包括列車、港鐵站、小巴、巴士、的士,交通樞紐如機場、隧道等被破壞搗毀,能繩之以法有幾人?市民卻要為暴徒的破壞埋單約8億元維修費用。君不見政府機構多次被「裝修」,政府部門真是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
政府既保護不了市民免於災難,又無法拘捕大部分作惡的暴徒,將他們送上法庭接受法律制裁,那麼管治者也好應該對暴亂加以譴責、控訴、揭露吧?也應讓這些暴亂罪行遺臭萬年,減低再重犯機會吧?可是政府卻反其道而行之,進行催眠不是更可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