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考慮擴大現時「本地教育津貼」的適用範圍至包括內地的中 、小學,並將其改稱為「內地及本地教育津貼」,但會維持現有的申領資格及津貼上限不變。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昨召開會議,多名議員指2000年6月前入職的公務員子女大多已是高中或大學生,中、小學津貼未必適用,建議將津貼範圍擴展至大學。議員蔣麗芸更直斥只資助公務員子女到英國讀大學,而不包括內地的學校是極不公道。
蔣麗芸對政府建議表示非常不滿,她指2000年前入職的公務員子女大都準備升讀大學,但若要申請政府資助,則只能夠申請海外教育津貼到英國升讀大學。蔣質問局方「點解要逼人去英國?」她認為不資助公務員子女升讀內地大學並不公道,更指內地大學的學費應該比英國便宜。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回應指,因為香港是中國一部分,故海外教育津貼不會包含內地大學,而是次改動的「本地教育津貼」只是涵蓋中、小學,但表示會考慮蔣的意見。公務員事務局常任秘書長楊何蓓茵指,即使海外教育津貼亦只能資助公務員子女至19歲;若香港人到內地升讀大學,教育局一直也設有津貼。
另外,議員陳振英及潘兆平亦詢問政府會否將「內地及本地教育津貼」,涵蓋2000年6月1日後入職的公務員,令有需要的人受惠。惟聶德權表示,2000年後入職的公務員在當年檢討制度後,均有不同的待遇及福利安排,若要將「內地及本地教育津貼」涵蓋其餘公務員,則會涉及比較大的改動,暫時並無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