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拒宣誓效忠 特區手鬆照出長俸

政府今年1月要求全體現職公務員在4星期內宣誓或簽署聲明,以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日前表示,截至本月1日,有129名公務員不理會、拒絕簽署或交回聲明,除了一人涉不當行為而被解僱,有25人已離職或將會離職。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昨召開會議,多名議員質疑當局對公務員拒絕宣誓及簽署聲明的後果過於寬鬆,只會被着令停職及退休,但仍能領取相應退休福利,包括長俸及退休金,令市民憤怒。

議員何俊賢狠批政府處理手法不夠強硬,認為公務員從入職開始就應該盡忠職守和效忠特區政府,拒絕宣誓的公務員卻仍然得到退休金,質疑當局有沒有相關數據,顯示將會於拒誓公務員身上使用多少公帑,又批評當局做法保守。

「發誓當食生菜」 促設機制監管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當局對聲明要求解說清晰,新入職的公務員不簽署聲明不會被聘請,而現職公務員若拒絕宣誓,當局會對有關人員繼續履行公務員的職責失去信心,並考慮基於公眾利益而着令有關公務員退休。不過,聶並沒有提供有關人員被退休後得到退休金的數字,雖然被着令退休人員的退休福利,必然會較該人員在正常退休年齡退休時可獲的有所減少,但大前提是該人仍能獲得退休金。

議員陸頌雄則擔心有部分公務員雖然簽署聲明,但實際上「發誓當食生菜」,仍然暗地裏反對政府。陸質疑當局會否就公務員過去的違法行為或反政府言論,劃一條界線,不會採納明顯反對政府施政的公務員宣誓。該委員會主席郭偉強亦指出,政府在完成宣誓後便視為「一勞永逸」,建議當局應設恒常機制監管;郭又關注被着令停職和退休的公務員,是否終身不能再被政府聘用?

已簽聲明仍違規 懲處會更嚴重

聶德權回應指,當局認真跟進過每一宗公務員違法被捕或作出明顯反對政府的言論之個案,指被落案起訴的公務員或會遭終止聘用。但即使相關人士沒有被落案起訴,相關部門亦會衡量該人士是否值得信任。他又指當局在完成宣誓工作後,公務員事務局的紀律秘書處以及各部門仍然會監管公務員有否作出違規行為,加上若發現該人員已簽署聲明,懲處會更加嚴重,甚至會被革職。

另外,當局目前正研究各種非公務員條款人員的不同聘任條件 ,並敲定將有關簽署聲明要求,延伸到非公務員合約僱員、退休後服務合約僱員,及兼職員工,並計劃在今年五月落實並公布有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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