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5名男女涉嫌於前年在灣仔一個單位內藏有逾100枚製成及半製成的汽油彈,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縱火罪及一項交替控罪,即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毀財產罪,案件昨天在區院提訊。其中一名女被告承認交替控罪,須繼續還押至4月30日等候判刑。控方向法庭表示,本案的汽油彈總數量,是已知案件之中最多。其餘4名被告也須繼續還押,待案件於5月14日開審。
5名被告依次為鄭錦輝、楊泳茹、丘建威、莫禮滔及黃建棋,年齡介乎19至24歲,他們一同被控於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2日,與租用涉案單位的Wing Long Wong及其他人,無合法意圖而一同串謀用火摧毀或損毀屬於他人的財產,即於同年11月2日當日,在示威活動中以汽油彈摧毀或損毀財產。交替控罪則指,上述5名被告於2019年11月2日,在灣仔堅拿道西10號冠景樓4樓一個單位,保管或控制59枚汽油彈、79瓶載有白色廢棉的玻璃瓶含柴油及畢丙醇液體等,意圖使用以摧毀或損毀他人財產。現年23歲的女學生楊泳茹昨天承認交替控罪。
案情顯示,警方於2019年11月2日在涉案單位外監視,下午3時決定採取行動。當時單位外有濃烈的汽油味,警員在單位外揚聲表露身份,單位內人士沒有回應,警方遂破門進入單位,在單位內發現楊泳茹與另外3名人士在單位向下層逃走。樓下一名外籍住客,指他們從露台衝入他的單位,亦一度要求留在單位內,但被該住客拒絕。警方其後拘捕楊與上述3人,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警方事後在該單位中搜出92項證物,包括涉案汽油彈、玻璃瓶、及胡椒噴劑。案件編號:DCCC 9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