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吧案陳淑莊否認控聚

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涉嫌於去年4月違反禁聚令,在旺角一間酒吧與多人聚會,被票控一項參與受禁群組聚集。她與同案被控的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及酒吧男負責人陳偉才均否認控罪,案件昨天在九龍城法院開審。目擊市民作供時,批評有人在疫情下無視禁令在酒吧聚集,形容是「好離譜」、「目無王法」,又聲稱因陳淑莊是敏感人物,證人為了保護自己身份,故在報警時用上虛假姓氏,約3星期後錄口供時才道出真正姓氏。

陳淑莊及林瑞華各被票控於2020年4月2日與4月3日間,在大南街27至31號地下1及2號舖「HANDS」酒吧參與受禁群組聚集。該酒吧負責人陳偉才則被票控兩罪,指他於同日同地,營運有受禁群組聚集進行的地方,並明知而容許該聚集進行;以及指他作為餐飲業務負責人,容許某人在進入該酒吧前,未有先為該人量度體溫,及在酒吧內容許多於4人同坐一桌。

一證人拒出庭 官發拘捕令

控方向裁判官表示,警方曾派送證人傳票給一名姓吳的男子,並向他解釋傳票的法律效力,但吳拒絕簽收文件,又表明不會出庭作供。裁判官遂向吳發出拘捕令。控方指,若控方舉證完畢後,吳仍未出庭作供,控方將不提證供起訴陳偉才容許某人進入該酒吧前未有量體溫的傳票控罪。

目擊證人潘美美出庭作供稱,當晚11時許,她與3名友人相約敍舊,後來他們分成兩組,其中二人光顧涉案酒吧,她則和另一人到毗鄰的糖水舖,並坐在設於店外的座位進食。

當日被指有30人先後到埗

潘指見到約30人陸續抵達酒吧,「有啲揸車,有啲行嚟」。潘又見到酒吧外有人吸煙談天,傳來笑聲,形容氣氛「好熱鬧」。出於好奇心,潘走到酒吧對面馬路觀察,見到酒吧的人「行嚟行去」。

潘表示,當時疫情已爆發,也曾出現酒吧群組,稱「唔敢相信限聚令下有咁多人,酒吧又畀佢哋入,好離譜,立咗例都好似目無王法咁」,遂決定報警。警方抵達前,潘看見陳淑莊進入酒吧,現場傳出起哄及歡呼聲。

辯方律師向潘指出,潘當日到現場根本不是想敍舊,而是欲跟蹤陳淑莊,並曾用長鏡頭拍攝陳。辯方形容潘的證供不盡不實,而酒吧毗鄰的糖水舖外其實沒有設座位。潘否認辯方的說法,案件今天續審。案件編號:KCS 526408-52641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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