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管上限15% 逾7成受訪戶稱難負擔

【本報訊】政府委任的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上月底提交報告,建議制訂載有強制性條款的「標準租約」,每兩年續租的租金加幅則以15%「封頂」。有關注團體本月訪問432戶不適切居所的住戶,發現73%受訪者認為租金加幅定於最高15%未能改善住屋問題,因本身租金已十分高昂,即使是15%加幅亦難以負擔。團體認為,該報告未能解決劏房租金過高的問題,建議當局制訂「劏房租金指數」,按年監測基層市場可負擔水平,另租金加幅亦應下調至10%「封頂」。

社協社區組織本月透過網上問卷,訪問432戶不適切居所的住戶,當中91%居於劏房,包括兩房一廳、一房一廳及沒有房間的劏房,其月租中位數分別為6,500元、5,500元及4,500元。調查發現,疫情下不適切居所的租金未有回落,當中居住環境最狹小、衞生最惡劣的床位單位呎租高達104.2元,而介乎100至159.9平方米的私人住宅單位呎租只要30元,較其高出約3.5倍,住屋質素與租金成反比。

促設「租金指數」按年監察

該組織建議,差餉物業估價署短期內應以個別單位估值租金水平,規定業主分間單位後,年租金收入不應高於租值120%;長遠而言則應制訂「劏房租金指數」,按年監測基層市場的可負擔水平。而租金加幅方面,則應與現時公屋睇齊,上限由15%下調至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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