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坐一年監 未夠埋單

出嚟行,預咗還,黎智英反中亂港數十載,一直有保護傘擋駕,刑不上黎智英,然而,自從他踩上國安的紅線,注定走向滅亡。黎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而被還押,官司纏身,前日一天之內須兩邊應訊,8‧18及8‧31兩宗非法集結案判刑,合共判囚14個月。其實已經便宜了黎,部分刑期獲法官判處同期執行,少坐幾個月監。

黎智英由昨日起正式服刑,不能再食「私家飯」,而是要一視同仁和其他囚犯同樣吃「監躉飯」,而過去百多日幾乎日日有親友探監,以後只能每月2至3次。以往愛扮總指揮,在何文田「第一漢奸樓」招呼反對派大吃大喝共商搞搞震,如今一人獨囚,面對鐵窗,顧影自憐,天淵之別,與其說晚景淒涼,不如說是自作自受,早知今日,何必當初,相比起他的滔滔罪行,14個月監實在太少,坐一世監也不為過。死有餘辜,最適合用來形容黎智英這種禍國殃民的大漢奸。

往後黎還要面對多宗「未埋單」的案件,有兩宗涉及非法集會,刑期預計或與已審結的兩案接近,黎智英被控欺詐及違反《港區國安法》,才是「戲肉」,可以判囚終身,終院亦鑑於涉及國安罪行依法撤銷保釋,前日黎再被加控兩罪,包括與李宇軒及其他人串謀勾結外力危害國安,以及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助李宇軒潛逃。這些罪名倘全成立,以黎70多歲風燭殘年,能否從赤柱出來也未可料。

同人唔同命,兩案5人即時入獄,有5人獲緩刑,包括老牌漢奸李柱銘、何俊仁及吳靄儀,這3人是法律界人士,知法犯法,應該罪加一等,現在反而不用坐監,怎樣說都不能算是令人滿意的判決。即使行家都看不過眼,促請律師團體盡快展開紀律聆訊,把這3人「釘牌」。反中亂港之徒,一個都不能放生,一定要他們連根拔起,不容於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