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選舉舞弊失區會議席 李軒朗棄上訴

【本報訊】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前年區議會選舉在九龍城土瓜灣南選區當選的李軒朗涉選舉舞弊,屬非妥為當選。李軒朗昨早發聲明,表示經過仔細研判法律觀點和社會形勢,加上上訴程序所費不菲,即使最終上訴得直,亦難以保證在未來宣誓時可以「過關」留任等原因,因此決定不會提出上訴。他又透露,自己在明天之後將會失去區議會議席,並在聲明中感謝所有支持者、義工和團隊的愛戴和協助。

在前年區議會選舉落敗的前九龍城區議員林博,早前提出選舉呈請,指控李軒朗在選舉期間在未獲得學者沈旭暉、前議員劉小麗簽妥正式同意書下,於宣傳橫額上稱得到二人支持,涉嫌選舉舞弊。高等法院在上月25日頒下判詞,裁定林博勝訴,李軒朗非妥為當選。

根據法例,有關裁決會暫緩生效,直至14日上訴期限屆滿為止。李軒朗當時曾表示,正與律師團隊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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