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這是甚麼社會事件

港府高官聲言港人要補回國家安全教育缺口,履行責任和義務。倘港人把反政府暴亂依林鄭行政長官「社會事件」性質去理解和認識,怎麼能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公民責任?

甚麼是「社會事件」?是水災抑或風災?是銀行擠提抑或超市搶廁紙?是新界大山火抑或流行疫症?中央政府發聾振聵一語點破是反中亂港及「港獨」勢力在境外勢力支持及策動的一場暴亂,政府首要任務必須止暴制亂,但政府硬是當耳邊風。由林鄭帶頭統一口徑用「社會事件」催眠港人,試問港人怎可真正維護國家安全?

倘若是「社會事件」,香港開埠百年以來有過這樣嚴重的道路設施被如此破壞的慘況嗎?

卓越的自動化交通管理的道路設施被暴亂反覆砸爛殆盡。由2019年6月至12月,740組交通燈被徹底及重複砸爛,維修費約需4,000多萬元,還沒計算全部智慧燈柱被砸毀,每支造價十多萬元。交通燈的破壞導致43宗交通意外、82人受傷。在暴動黑點,有一組交通燈系統連同電箱竟被砸爛共10次之多,請高官們答這是「社會事件」嗎?

香港繁忙的行車道極需完善和準確的交通標誌,可是同一時期1,463個安全島標誌和87個道路交通標誌被徹底破壞,汽車和行人的安全受到嚴重威脅,請問高官們這是何「社會事件」?

另外,保障行人安全的路面鐵欄河和欄杆被拆走合計約60公里長,成了暴徒堵塞路面的鐵馬和撞擊立法會,以及對付執法警察的武器,有視障人士因沒有行人路的欄河而遭受交通意外傷害,請問高官們這又是甚麼「社會事件」?與此同期,2.2萬平方米行人路面的磚塊,成了暴徒最方便隨手可得的襲警和殺人武器,已有不幸的亡魂死於飛磚,請問高官們這究竟是甚麼「社會事件」?上述4項路政署的維修費便耗了約6,8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