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則鳴:社會事件 稱謂謬誤

早前張建宗發表網誌說,15號國安教育日將由多個紀律部隊舉辦教育活動,提升市民國家安全意識。可是憲制上屬紀律部隊之首的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迄今仍未糾正對黑暴的錯誤稱謂,仍繼續停留在「社會事件」的說法,作為特首如此兩面派的論述,怎能為市民帶來正確的國家安全認識和概念?怎能引導市民分清黑白和明辨是非?

2019年由涂謹申帶頭拉布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執行美國駐港澳總領事唐偉康違反國際外交關係準則干涉港事務「柯打」反修例,「民陣」負責統籌和組織反對派,大肆造謠煽惑市民舉行遊行集會,進行激烈反對,並把反修例變成「反送中運動」,這是如假包換的政治顛覆行動。6月12日遊行結束後旋即演變為暴力騷亂,隨即展開長達一年多全港街頭黑色暴動。黑衣人成街、汽油彈遍地、「裝修」商戶、「鳩嗚」各大商場,道路隧道被封、機場被佔、警總被圍、立法會被毀、港鐵機鐵被斷,港大、浸大、城大、中大、理大等成暴動基地、「燒人」、「漆人」、「打人」、「掟人」、「圍人」無處不在、全港中資銀行自行圍封、被標籤為親中的食肆商戶被搗毀破壞搶掠縱火,香港百年基業毀於一旦,成恐怖世界、哭泣城市。市民飽受黑色暴亂嚴重威脅,起底恐嚇遍布網絡媒體,執法的警隊人員及家屬也自身難保。香港法治和秩序蕩然無存。如此水深火熱,直至去年中的《港區國安法》實施才稍為收斂。

面對顏色革命,林鄭行政長官竟在施政報告內為黑暴政治化妝,訛稱「社會事件」,並要動用1,730萬元外判研究,及後她並多次重複這一錯誤說法,三司司長照本宣科。去年《港區國安法》已立,但今年初財政預算案仍重複「社會事件」的錯誤稱謂,最近連教育局楊潤雄局長、蔡若蓮副局長都執此錯誤「統一口徑」,試問高官如此混淆是非、陽奉陰違,意欲何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