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從拉布到攬炒到被抓

香港反對派在立法會內的「攬炒」,是從「拉布」開始的。拉布之初,尚算文明。他們翻找一大堆「故紙堆」垃圾料,針對立法會討論的議題或乾脆跑題千里,重複又重複的拖長發言時間,或中途離場,製造流會。如此「拉布」是從外國議會運作學來的,因為是洋貨色,主持立法會的主席是不敢「剪布」,不敢剪掉老太太又臭又長的裹腳布。

不過,這樣的拉布也很辛苦,事先要找資料,對那些不學無術的人具「災難性」,會場狂噴口水,會口乾舌燥,喉嚨沙啞,看來還是「肢體語言」來的簡單痛快,更搶眼,有衝擊力、震撼性,更顯勇猛無畏。於是,他們在立法會上掃枱、掟嘢,狂呼亂叫,衝上主席台,圍攻主席,和保安人員打成一團。

再之後,他們開始有組織、有計劃的奪取立法會各委員會的主席職位,只要搶到了這些職位,哪怕是臨時性職位,就掌握了立法會的主持權,就可以把會議無限拖下去,癱瘓立法會的運作,讓政府的所有法案都泡湯。到了這一步,他們就可以尋機對香江府衙和香港管治發起「攬炒」做好準備,逼政府下台,奪取管治權。

走到這一步,鬧得最有聲勢、破壞性最強的一役,是公民黨議員郭榮鏗臨時當了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持,這期間他主持了17次會議均未能選出內委會主席,因為郭榮鏗和反對派議員知道他們選不上主席的,就乾脆上下配合,搗亂破壞,讓會議根本進入不了選舉程序,僅這次折騰,就浪費公帑900多萬元。對這場「攬炒」前哨戰,反對派很得意,很受鼓舞,且以為有「立法會特權法」護身,誰拿他們都沒辦法。

然而,「特權法」保不了他們干犯的犯罪行為,事後反對派多位立法會議員被指觸犯了《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和「干預立法會人員罪」被捕。那個會議主持郭榮鏗,當局也準備以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拘捕他,儘管他已溜回加拿大,出來行就要還,沒的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