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nch哥」涉藐視法庭 官冀被告父親認真看待

【本報訊】人稱「Lunch哥」的示威常客李國永與一名六旬退休女子,涉嫌於去年在法院外滋擾一名死因庭證人,他們因此事除了被控非法集結罪,還另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高院原定昨天處理藐視法庭的程序,但李表示正就申請法律援助被拒提出上訴,而女被告則表示有意認罪,法官遂押後至8月2日再訊。李的父親指兒子有自閉症和過度活躍症,而事發過程不足5分鐘,質疑有人小事化大。惟法官陳慶偉卻表示:「有啲嘢你認為好小事,但後果可以好嚴重。」

法官指出,男被告李國永(17歲)涉嫌以粗言穢語侮辱死因庭證人,一旦定罪,除了判罰,更可能面對金額不小的訟費。若今次事件涉及的是刑事審訊,控方或會控告他妨礙司法公正罪,該罪最高可判監禁7年。這宗藐視法庭案現交由高院處理,刑事藐視法庭罪的最高判罰亦是監禁7年,希望他的父親可認真看待今次訴訟。

另一女被告有意認罪候訊

65歲女被告賴瑞英則表示打算認罪,並將會親自求情,不聘請律師,她表示:「睇咗網上啲嘢,一時衝動做錯咗」。律政司反對將女被告的案件押後,但法官仍決定押後至8月2日再訊,待處理男被告的答辯後,再聽取女被告的求情。法官特別提醒傳媒,法庭已就案中事主及警員證人頒下匿名令,任何人士均不得披露他們的資料及身份,包括他們的姓名及警員編號等。

案件編號:HCMP 225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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