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公僕拒宣誓 政府要求離職

政府今年1月要求全體現職公務員在4周內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昨表示,約有17萬名公務員已簽妥及交回聲明,而截至今年4月1日,有129名公務員不理會、拒絕簽署及交回聲明。他又指在職公務員因涉嫌參與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非法活動被捕,而現時正接受警方調查或正被起訴的人數有26名,當中有5人被定罪。對於公務員停職亦可獲一半薪酬,有議員直斥「有冇搞錯」,指公職人員犯法罪加一等,停職應停薪,若最終被判有罪,更要追回期間發放的薪酬。

聶昨於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被問及公務員簽署聲明的情況時指,相關部門已去信要求未有簽署及交回聲明的人士解釋,並已收回部分回覆。局方會按個案實際情況,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第12條,基於公眾利益要求他們離開公務員隊伍,過程中會給予時間他們作申述。如職位涉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職權範圍,會徵詢委員會意見,當局作最後決定並通知有關公務員,強調會嚴肅快速跟進。

被起訴公僕仍可獲半薪 議員轟縱容

有議員關注被起訴公務員是否仍可獲發薪金,聶指有關涉嫌參與反修例非法活動被捕的現職公務員,如他們被警方落案起訴的話,他們可支取一半薪金。當局亦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有部分人在試用期內被終止聘用。

對於公務員停職期間亦可獲一半薪酬,議員葛珮帆直言「大家聽到都覺得有冇搞錯」,公眾認為公務員應更嚴謹,有更強的守法意識,強調公職人員犯法是罪加一等。她指既然有關公務員被停職未能上班,就更應停薪處理,政府處理手法過於慷慨,需要賞罰分明,絕對不能縱容。她又指正接受警方調查及起訴的公務員如最終被判有罪,政府應追回期間發放的薪酬。

侮辱公職人員罪立法 續未有時間表

在反修例期間,不少公職人員受到示威者侮辱,議員葛珮帆關注制訂侮辱公職人員罪研究進度,聶則指當局與保安局均留意有關問題,當中涉辱警及侮辱公職人員問題,現正研究是否需要通過立例方式處理,加上特首曾提過接下來的立法年度時間緊迫,故暫時未有具體時間表。

葛指警隊、懲教及消防人員流失率高,詢問局方有否研究更多福利及招聘更優秀公務員,聶表示,就公務員主要職系流失方面,未來數年為退休高峰期,故退休人數較多,但辭職率近年佔實制原額約0.9%,屬低水平,超過60%人士都是在試用期內離任。他強調會繼續改善工作環境及設獎勵等,鼓勵新入職人員及挽留人手。

劉利群升職惹關注 聶德權耍官腔

對於較早前食物環境衞生署前署長劉利群獲委任為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食物),議員張華峰指事件引起市民關注,問及局方公務員升職標準如何,而當局作決定時會否考慮公務員的民望及市民意見。聶回應說,公務員晉升設有機制,如涉及較高級公務員,會由晉升委員會審議及徵詢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意見,按其品格、經驗及才能作決定,特別是高級公務員均經過長時間觀察。至於被追問有否考慮市民意見時,聶指未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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