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寵物主人小孩參與
新界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人員、大埔區滅罪委員會主席李細燕女士、「動物守護‧社區大使」計劃領袖及大使、警犬隊、嶺南大學持續進修學院青年義工、愛護動物協會人員於現場派發宣傳單張,與市民分享照顧寵物資訊。人員亦派發動物守護紀念品及送出動物氣球,吸引不少寵物主人及小朋友參與「全城守護‧打擊毒害動物大行動」。
根據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3條,殘酷對待動物的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3年。警隊將會繼續與社區各持份者一同合作,並與市民攜手一同愛護動物,尊重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