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5歲女童遭生父和繼母虐待致死案件,法官昨天開始給予陪審團法律指引。法官表示,雖然案件涉及兒童,但陪審團要以證據去考慮,不應被個人情感及情緒影響裁決,預計陪審團在下星期會退庭商議裁決。法官特別指出,雖然死者的生父和繼母早前表明承認誤殺罪,但陪審團毋須因此裁定他們誤殺罪成,他們仍是要依賴證據裁決。
3名被告依次是死者Z的生父、繼母及繼外婆,首被告和次被告否認謀殺Z的控罪,第3被告否認4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涉及Z及其兄長X。法官向陪審團表示,雖然法醫的報告顯示Z是死於敗血症,但陪審團需要考慮首被告和次被告的行為,有多大程度導致Z出現敗血症及最終死亡,當中包括向Z施以一連串的虐待行為,以及沒有給予Z足夠食物及帶她求醫。
法官表示兩人除被控謀殺罪外,亦被控交替控罪誤殺罪,當中涉及是否因嚴重疏忽而導致誤殺,兩人對Z有照顧責任,故陪審團需留意作為一個合理的普通人,是否會意識到其疏忽會嚴重至令Z死亡。陪審團也要考慮次被告的判斷能力是否因有抑鬱症而受影響。法官指首被告和次被告都供稱施虐只為教好子女,沒意圖令他們受嚴重傷害,陪審團要考慮他們的證供是否可信,但即使不信納他們的證供,控方的證據仍要達致毫無合理疑點,才能判他們有罪。
至於第3被告,法官指陪審團要考慮她是否沒有阻止Z及X被虐待,以及她有否向兩兄妹施虐,或沒有提供足夠食物及醫療援助。案件編號:HCCC 2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