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理工大學男學生涉嫌利用粉嶺的住所單位收藏胡椒球彈手槍等武器,他原本被控無牌管有槍械、無牌進口戰略物品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共3罪,案件昨天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控方加控他一項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並撤回原有的無牌進口戰略物品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5月4日再提訊,以便準備轉介往區院審訊的文件,被告繼續還押懲教署看管。
23歲被告呂世瑜,報稱是理大一年級生。他現被控於2020年9月24日,在其粉嶺欣盛苑的住所無牌管有槍械,即可以發射盛載胡椒球粉末的投射彈的氣槍;另在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伸縮棒及兩把刀,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新加的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6月30日至9月24日之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案件編號:FLCC 180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