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y話要推動智慧城市發展,最重要係有足夠嘅資源、政策同埋令成果「落地」。他樂見政府近年喺創科方面投放唔少資源及推出相應政策,又話本地基礎配套都有優勢,例如電話同互聯網滲透率都較高。
倡合法情況下允許技術測試
之不過,即使創科人員有好嘅諗頭,都要有政策同法例配合先得。Gary話依家大部分法例都寫得「太完備」,舉例指如要喺本地推動無人駕駛車涉及好多法律問題,需要政府拆牆鬆綁先得,否則「如果想創造新嘅嘢,一做出嚟犯法咁就唔做得」,建議政府應特事特辦,畀相關人員可以喺合法情況下就相關技術做測試。之但係,佢又話規管得妥當亦有好處,舉例指唔少城市嘅電子錢包都唔容許跨銀行轉帳,而香港「轉數快」則受政府規管可作跨行實時轉帳,依家好多國家都參考香港嘅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