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從駁錯渠看部門例拖

維港水質污染,香港變臭港,其中一個主要原因就是「駁錯渠」非常普遍,問題嚴重。樓宇污水渠錯駁至樓宇或公用雨水渠排水系統,令未經處理的污水流入海中,造成污染及產生臭味。3個部門牽涉在內,環保署依照《水污染管制條例》行事,屋宇署則按《建築物條例》跟進「駁錯渠」個案,渠務署角色是協助調查。維港污染,這3個部門難辭其咎,責任水洗都洗唔清。

申訴專員公署調查政府處理私樓污水渠駁錯雨水收集系統問題,並指出屋宇署及環保署的不足,提出8項改善建議。公署發現屋宇署有嚴重延誤處理「駁錯渠」個案,有兩宗「駁錯渠」個案逾11年未獲解決。延誤原因包括屋宇署的監察機制未能發揮預期效用,未有及早展開調查、未有妥善分配人手處理個案、未有果斷執法,以及未有主動向「三無大廈」提供協助。「三無大廈」已被視為城市炸彈,衞生環境惡劣,安全堪虞,潛伏火災及播毒危機,現在更涉及污染海港,反映都市問題一環扣一環,部門做漏或做錯一件事,隨時牽一髮動全身。

原來兩宗拖超過11年的個案均因負責職員被調配處理其他個案而耽誤至少3年進度。其中一宗個案屋宇署於2009年經環保署轉介,其後因負責職員被調配處理其他個案,令個案出現4年零進展,最終拖延至今年1月才解決。

而環保署亦被指應盡可能對違法者執法,減少污染,並應檢討《水污染管制條例》,修訂相關法例,提升部門執法能力。

政府部門作風散漫,豈止污染問題,其他範疇也是拖得就拖。西貢牛被綁頸圈痛苦落淚,即使全城怒轟,漁護署也是拖延拆除。而黎智英刑恐東方報業集團記者案表證成立仍甩罪,律政司拖到限期最後一日才上訴,至今半年仍無審訊日期,杳無音信,難道相關檔案像污水倒進大海?